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学院2016年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招生简章

2015-10-17 10:03:28 | 点击: | 收藏本文

一、招生对象

专业不限,年龄不限。特别欢迎有行业经验,或有志于从事旅游及相关行业的人士报考,报考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华南师范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专科毕业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2)大学本科毕业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3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3)硕士或博士学位毕业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报名。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2、现场确认:

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本人须在2015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期间,到华南师范大学报考点核对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确认。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1、初试:

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

(1)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6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含数学、逻辑与写作,满分为200分)”和“204英语二(满分为100分)”,均为全国联考科目。

2、复试

(1)时间及地点:2016年 4月左右。考生进入华南师范大学复试名单后,可根据我校研究生处及旅游管理学院的安排参加复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届时将在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网站或旅游管理学院网站公布。

(2)考试内容:为华南师范大学自主命题的旅游管理综合能力测试,由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组织。

四、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教育部统一划线,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培养费由考生与委托单位协商解决,不能转档案和户口,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不予以派发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五、方向设置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华南师范大学的优势,开设“旅游职业教育”、“连锁餐饮营运与旅游酒店管理”、“旅游景区规划与管理” 和“旅游与房地产管理”四个主要培养领域,学生可通过选修不同的课程,偏重不同领域。

1、旅游职业教育方向:重点面向华南地区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系(专业)和旅游职业学校,培养适应新时期广东旅游快速发展对于优秀旅游职业人才教育师资的旺盛需求;

2、连锁餐饮运营与旅游酒店管理方向:重点面向华南地区众多连锁餐饮集团和国际性酒店管理集团,培养适应精品餐饮、高星级酒店、高尔夫俱乐部等旅游企业规模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3、旅游景区规划与管理方向,重点面向华南地区的世界遗产地、温泉旅游地、城市旅游地、主题公园及旅游综合体等旅游景区,培养旅游规划与策划、旅游景区管理、旅游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高级管理人才;

4、旅游与房地产管理方向,重点面向华南地区的各类旅游房地产企业,培养旅游房地产投资运营、项目策划、景观设计、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高级管理人才。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华南师范大学授予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颁发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证书编号可通过教育部专门网站进行查询验证。

七、学制与学费

1、学制:2年。

2、学费:2.2万/年

八、授课时间和地点

1、授课时间:主要安排在周末授课。

2、授课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九、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邓老师

咨询电话及邮箱:020-85216506、020-85210010;scnutm23@126.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201、209室,510631。

学院网址:http://stm.scnu.edu.cn/index.html

 

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招生简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