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年国家公派留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二批候选人的通知
关于推荐2017年国家公派留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二批候选人的通知
教学〔2017〕43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增选工作的通知》(留金发〔2017〕3142号),并结合前期预通知,现将我校第二批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对象和名额
2017年学校获批优本项目5项目(推荐名额11人),现已完成5人推荐并被录取,第二批候选人推荐对象为2015或2016级优秀本科生。
根据留金发〔2017〕3142号通知,各高校选派需求超过项目获批规模的,如学生符合条件仍可以推荐。因此,我校除瑞士苏黎世师范学院项目外(已完成合作协议名额),各学院均可根据项目合作情况推荐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参加此次申请。我校各项目获批项目专业与名额如下表:
二、留学奖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录取者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并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公派留学录取者提供奖学金,本科生标准为:美国1200-1600美元/月,瑞士1700瑞朗/月,比利时1000欧元/月,英国850英镑/月。
三、推荐要求
1.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或成绩绩点排名应为所在年级专业的前30%(需学院出具学分绩点排名证明);
(3)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2.外语水平要求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并获得留学单位提供的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四、报名办法
请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于9月12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到学院:(1)《2017年国家公派留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表》,(2)外语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3)个人护照(如有,请提供复印件),(4)中文成绩单(教务处盖章),(5)学生在专业中成绩排名证明(学院盖章),(6)交换期间个人学习计划(中英文)等。学院汇总审查后,填写《××学院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学生推荐汇总表》,连同学院公示材料(盖学院公章),于9月13日前统一上交到教务处,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到:stevenchueng@126.com。
五、选拔与录取
获批专业集中在单个学院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学院负责组织申请学生面试及考核,公示后向学校推荐;获批专业分布在多个学院的项目,先由学院考核排序推荐后,教务处联合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部及相关学院专家组成优本项目考核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学校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将予以公示。被推荐学生最终是否获国家公派留学录取,以留学基金委公布结果为准。
六、网上申请和派出安排
1. 被推荐者需提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本科生类)》准备好所需申请材料,教务处将组织被推荐学生在9月20日-10月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10月17日前将学校公函及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的申请。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11月底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学生将于录取后开始派出,派出学习期间的学籍、学分、实习等事宜,按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3. 学生在申报材料准备过程中有何问题,可及时咨询项目所在学院负责老师或学校教务处, 联系电话:85216830,张老师。
4. 学生在出国准备和派出手续办理中有何问题,请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电话:85211065,沈老师。
教务处
2017年9月4日
教学〔2017〕43号-关于推荐2017年国家公派留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二批候选人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