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校级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5-11-19 16:19:11 | 点击: | 收藏本文


为落实《华南师范大学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改革实施方案》和《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的意见》,推动实现“追求卓越,自主发展”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调动广大本科生的学习自主性与创造性,培养创新创业能力,本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创计划总体实施原则

大创计划的实施原则是: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

兴趣驱动——参加项目的学生需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发挥主动学习、主动探索、主动实践的积极性,在自身兴趣的驱动和导师的有力指导下完成创新训练项目。

自主实践——参加项目的学生需自主设计方案、自主开展研究、自主管理项目。

重在过程——参加项目的学生需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着重强调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创新实践、创新方法等方面的收获。

二、大创计划项目类别

大创计划项目包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手段设计一项具有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制定一份完整、具体、深入、可行的商业计划方案,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并在此基础上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计划报告;(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独立开展运营等实践活动。

各类别项目的主要研究和训练内容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要求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2.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商业前景;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团队成员在企业模拟运行中有具体的角色和分工。

3.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可依托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与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建立明确的运营实体(主要以注册公司形式),将研究成果予以进一步实施,使之服务于社会。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学生基本要求

1.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所申请项目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在校本科生自由组队申报。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主要为2014、2013级本科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者应主要为2013、2012级本科生。可跨专业、跨年级组队。

3.申请学生仅能参加一个类别单个项目的申报,个人参加超过一个项目申报,则其所有申请无效;在研或已结题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不可再次申报。团队成员不得超过5人(含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除外),人员应保持稳定。

(二)项目指导老师要求

1.指导老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教师在本次申请过程中仅限担任一个项目的指导老师,若在两个及以上申请项目中同时担任指导老师,则其所有申请无效。每个申请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如近两年指导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的教师,本次不得担任申报项目的指导老师。

2.创业类项目可邀请校外(企业)导师,须经学院审批,并在申报书中注明备案。

(三)项目研究时间要求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不超过1.5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毕业前完成结题,原则上不允许提前结题。结题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5月份,建议各项目终止时间一般为5月份 。

四、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申报程序

本学院2016年度大创计划项目立项数量视学生提交的申报书质量而定,目前初定为3—4项。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学院内学生申报:11月19日-12月18日。按学院通知要求,各学生团队自行联系指导教师,按时填写申请材料:(1)确定申请项目类别后,选择填写创新训练项目(附件1)、创业训练项目(附件2)或创业实践项目(附件3)申请书1份;(2)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附件4)1份。2份申请材料需合并装订成一本完整的申报材料册,提交到学院大创计划工作小组。

(二)学院评审和公示:12月19日-31日。各学院大创计划工作小组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条件审查,筛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组织专家答辩评审工作,确定本学院2016年校级大创项目拟立项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三)学院提交立项材料:2016年1月8日前。学院将填写好的《旅游管理学院2016年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立项信息统计表》(附件5)于2016年1月8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学校审查备案。学校将组织大创计划工作专家组对学院立项项目进行审查和立项信息存档备案。

五、项目管理

学院成立大创计划工作小组(组长郭华,小组成员吕明、周碧蕾),依据《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本学院2016年校级大创计划立项工作,并对立项项目进行日常跟踪管理。

项目立项后,学院及指导老师应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南》(附件6)中的各类项目教师、学生工作指南与要求,督促项目组按计划开展研究。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弄虚作假、管理不善造成经费使用不当,无故放弃项目、国家财产损失等现象,学院将视情节轻重收回资助经费,给予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项目完成前,由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答辩和验收。

 

 

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

2015年11月18日

旅游管理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