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旅游管理学院优本项目选派通知
为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2年启动了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2016年我院和美国夏威夷大学旅游业管理学院合作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成功获批,现制定2016年度选派工作细则如下:
一、 选派计划:
1. 选派规模与对象:每年选派2名优秀本科生。按照选派办法的时间规定,2016年度第一批候选人优先推荐2014级优秀本科生,第二批候选人可推荐2014或2015级优秀本科生(将于9月份申报,执行第一批推荐未完成的名额)。
2. 留学单位:美国夏威夷大学旅游业管理学院
3.选派时间:每年两批,分别是2016年4月和2016年9月,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二、 申请条件:
1. 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第一批申请时应为1998年5月5日以前出生、第二批申请时应为1998年9月30日以前出生)。
3.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5.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为所在年级专业的前30%(需学院出具学分绩点排名证明);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6.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二)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四)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
三、 选派办法及工作流程
1. 请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于3月25日下午17:00之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学院国际化事务发展小组秘书吴颖老师处:(1)《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国家公派留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表》(附件1),(2)外语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3)护照(复印件),(4)中英文成绩单(教务处盖章),(5)学生在专业中成绩排名证明(学院盖章),(6)交换期间个人学习计划(中英文)等。
2. 学院国际化事务发展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由学院根据选派条件及学生提交材料进行择优推荐,推荐名单进行院内公示。
3. 4月5日前学院将推荐学生的材料递交到夏威夷大学,由夏威夷大学为学生出具邀请信。
4. 4月21日-5月5日,通过审核的学生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报,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本科生类)》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5. 学校网上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6.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被推荐人进行审核,录取结果于2016年5月公布。
四、 相关费用说明
1. 学生交流期间学费自理,依据《关于夏威夷大学马诺阿分校与华南师范大学共建Hoakipa奖学金项目的协议》,学生交换期间将获15% 学费减免。
2.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本科生公派至美国的留学奖学金标准为1200-1600美元/人/月。
3. 护照、签证费用、医疗保险费用等由学生本人自理。
五、其他
申请并成功获得本期选派资格的同学,派出时间是2016年8月-2017年8月。如无法按期备齐外语水平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可参加今年9月份第二批选派,如成功获得选派资格,派出时间是2017年1月-2018年1月。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