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人才招聘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2018年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其中“领军人才”1名;“拔尖人才”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4名;“青年英才”4名。竭诚欢迎各路英才加盟。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科
旅游管理相关学科领域、教育学、心理学、人文地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等。
二、对象条件
(一)博士后对象条件
博士后分为两类:
1.一类博士后:35周岁以下,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排名不低于我校的国内高校、所在学科不低于我校同学科排名的高校或世界排名前500位(国际公认的四大全球大学排行榜:ARWU、QS、THE、US News)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
2.二类博士后: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
(二)“青年英才”对象条件
青年英才分为两类。
1.一类青年英才:38周岁以下,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排名不低于我校的国内高校、所在学科不低于我校同学科排名的高校或世界排名前300位(国际公认的四大全球大学排行榜:ARWU、QS、THE、US News,下同)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境内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后工作和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层次相当的纵横向科研项目经历。
2.二类青年英才:35周岁以下,近三年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排名不低于我校的国内高校、所在学科不低于我校同学科排名的高校或世界排名前500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三、福利待遇
(一)博士后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
博士后薪酬主要由学校年薪(含起点年薪、奖励年薪)和项目资助经费组成,采取“下有保底,上不封顶”的方式,部分获项目资助的优秀博士后在站人员年薪累计可达百万元。
(1)起点年薪:
一类博士后:聘期三年,聘特聘副研究员,起点年薪22万元。
二类博士后:聘期两年,聘特聘助理研究员,起点年薪20万元。
起点年薪含国家或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现行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若国家或省财政调整经费标准,则随之调整。
(2)奖励年薪:
博士后在聘期内依托我校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获以下科研项目可提高年薪标准,从进站当月补齐:
a.获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年薪增至25万元;
b.获国家基金青年项目,年薪增至30万元;
c.获国家基金面上项目,年薪增至35万元;
(3)项目资助:
获批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者,除享受学校年薪(派出项目除外)外,同时全额享受项目资助经费,叠加累计,学校不作扣减,主要包括:
a. “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每年资助博士和博士后200名,省财政给予每人50万元生活补贴;
b.“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广东省财政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进站博士后流动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
c.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用“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广东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不再重复享受国家或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两年60万元。出站后留粤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换言之,获该项目的一类博士后,起点年薪为:37万元,奖励年薪为:40万元、45万元、50万元。
d.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财政资助每人每年30 万元(不再重复享受国家或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两年60万元。换言之,获该项目的一类博士后,起点年薪为:37万元,奖励年薪为:40万元、45万元、50万元。
e.“香江学者计划”。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
f.“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或接近);
g.“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国家财政资助每人3万元。
h.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特别资助:15万元;面上一等资助:8万元;面上二等资助:5万元。
i.其他国家和广东省设立的资助项目。
2.其他福利
(1)博士后可按规定租住博士后公寓(一般为两室一厅,配备基本家具);如无法安排博士后公寓或博士后自行解决住房,学校提供租房补贴每月3000元,发放期限与聘期一致;
(2)学校按规定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学校应缴部分从学校账户支出,不包含在博士后年薪内);
(3)博士后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学校医疗待遇和体检待遇;
(4)博士后子女可按有关规定报读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5)博士后可按规定申请落户,将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管理;
(6)博士后可参与职称评审,指标单列;
(7)学校支持博士后申报各类项目;
(8)博士后可按相关规定享有学校公共资源服务。
(二)“青年英才”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
(1)起点年薪:
一类青年英才:聘特聘研究员,起点年薪25万元;
二类青年英才:聘特聘副研究员,起点年薪20万元;
(2)奖励年薪:
青年英才在聘期内依托我校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获以下科研项目可提高年薪标准,从报到当月补齐:获国家基金青年项目,年薪增至30万元;获国家基金面上项目,年薪增至35万元;
(3)项目资助:
获批“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者,省财政给予每人50万元生活补贴。
获批其他国家和广东省人才项目者,除享受学校年薪外,同时全额享受项目资助经费,叠加累计,学校不作扣减。
2.其他福利
(1)首聘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不超过20万元、其他学科不超过10万元;
(2)聘期内提供租房补贴每月3000元。
(3)学校按规定为青年英才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4)子女可按有关规定报读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5)可参与职称评审;
(6)学校支持青年英才申报各类项目;
(7)可按相关规定享有学校公共资源服务
(8)享受学校体检待遇。
四、选聘程序
选聘过程按个人申请;学院评审;体检公示;学校核准等程序进行,其中,个人申请为:
(一)博士后个人申请
申请者通过浏览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之家网站(http://pd.scnu.edu.cn/),了解相关信息并联系合作导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后,填报《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申请表》,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提交到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审核。
(二)“青年英才”个人申请
申请者向二级单位或学校人事处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将报名材料汇总制成电子压缩包,以“申报学科+申请者姓名”为标题发送电子邮件到应聘岗位提供的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华南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岗位报名表;
2.身份证或护照(通行证)扫描件;
3.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
4.工作经历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5. 最能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5篇代表作材料:创新性学术论文全文,被SCI、EI、SSCI收录及论文他引情况证明(扫描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著作封面、目录、版权、本人负责章节的首页扫描件;专利证书扫描件;
6. 近5年主要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科研项目批件、奖励证书、著作(封面、版权和目录页)、专利证书;
7. 在重要国际组织或学术团体的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扫描件;
8. 其他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五、聘期任务和管理
(一)聘期任务
聘期任务由学院(学科)根据学校标准,结合学科特点和个人实际,以合同约定。聘期内原则上应依托我校(第一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获省部级或国家级科研项目。
(二)聘期管理
实行聘期合同管理,聘期结束合同自然终止。其中,“青年英才”一般为1-2个聘期,每个聘期三年。首聘期内取得突出科研业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可视情况续聘。
六、成长发展
(一)博士后的成长发展
学校鼓励博士后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潜心研究,产出高水平成果。学校为博士后出站人员搭建多元化的发展通道:
1.聘期内,学术水平和成果达到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即纳入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管理,兑现相应薪酬待遇。
2.聘期考核优秀并达到学校规定条件的,作为骨干教师,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3.聘期考核优秀且在我校获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视学科发展需求签署长期聘用合同。
4.聘期考核优秀但未在我校获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按一类青年英才续聘。
(二)“青年英才”的成长发展
学校鼓励“青年英才”潜心研究,产出高水平成果。学校为青年英才搭建多元化的发展通道:
1.聘期内,学术水平和成果达到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即纳入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管理,兑现相应薪酬待遇。
2.聘期考核优秀并达到学校规定条件的,作为骨干教师,纳入事业编制。
3.聘期考核合格且在我校获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视学科发展需求签署长期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86-20-85210010
电子邮箱:hslvd@126.com
本招聘公告以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公布的《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面向海内外高薪诚聘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面向海内外高薪诚聘优秀青年英才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可通过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jobs.scn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8年全年有效,请登陆jobs.scnu.edu.cn查阅更新,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