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学院学术型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4修订)

2014-12-30 09:29:20 | 点击: | 收藏本文

院(系)名称 旅游管理
学科专业 旅游管理 1 旅游产业与休闲服务管理
2 休闲服务业与城市发展
   三年 3 节事与文化旅游研究
4 酒店、餐饮管理与文化政治
 一、培养目标: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崇高理想,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2. 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守学术道德与规范;具有学术创新和社会实践能力;
    3. 具备从事旅游领域管理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识、专业思维、实践能力与实施技巧,熟练进行外语阅读和交流,能够
    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工作;
    4. 具备开放的国际化视野,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能胜任教育、规划、
    研究、管理等不同领域的工作。

 二、培养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和要求):
    培养方式、方法:
    1. 导师个别指导为主,导师组集体培养为辅,提倡个人自主探索学术研究,辅以社会实践的培养模式。
    2. 按规定履修所有必修课程,以及各类选修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公共必修课7学分,学科基础课3学分,
   专业必修课12学分,专业选修课12学分,总学分不低于34学分);积极参与各类公开课、学术讲座和专业
   培训课等。完成学位论文(从论文开题到定稿送审整个过程不少于1年的工作时间,否则不准予参加答辩,
   需延期半年毕业)。
    3. 课程学习、小组讨论、调研报告、读书报告、科研论文等方式并重,提高综合研究能力;定期召开学术交流
   研讨会或读书报告会,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后计2个学分。
    4. 学生在读期间积极参与指导老师的纵向学术课题和横向项目研究,并认真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在征得导师
    同意情况下自愿参与其他老师的课题研究。
    5. 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听取不少于12场由校内外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计1学分);公开主讲不少于1次有关
   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经指导教师和专家组审核合格后计1个学分)。至少参与1次国际国内
   学术专业会议,提交论文并做口头报告至少1次。
    6. 积极创造条件建设校外学科产学研基地,让学生参与旅游企业管理及规划实践活动,与旅游产业部门和企业
   等单位联合培养;尝试与国内外其他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
    培养要求:
    1.导师组提供一份经典文献目录,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选择阅读。一般在第二学期末提交至少2份书面经典文献
    阅读报告。
    2.在读期间有3次以上(含3次)面向本专业师生的个人研究报告;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后计2个学分。
    3. 在读期间在专业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学生以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学生第2作者);
    读书报告不少于4篇;社会实践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个人公开汇报研读成果不少于3次。